經過3-6個月的演變,疼痛從急性症狀狀態過渡到慢性症狀狀態。
痛苦的現像有 3 個組成部分:
– 傷害性成分 :
疼痛通過過度刺激外周受體來對攻擊做出反應。它是由外傷、感染、化學或炎症攻擊引起的。組織損傷導致釋放幾組介質,例如緩激肽、組胺、血清素、前列腺素,它們在傷害感受器的激活閾值中發揮作用
– 神經源性成分 :
它對周圍或中樞神經系統的部分或全部損傷有反應。這是一種由傳入神經阻滯引起的疼痛,它會引起髓質發作,這是疼痛的第一個控制點
– 心因性成分 :
神經精神功能障礙可表現為兩種形式:
•與人格障礙(癔症、疑病症、抑鬱症)相關的身體感官知覺功能障礙引起的疼痛;
•功能性疼痛添加到傷害性疼痛或神經性疼痛中。
身體的防禦
疼痛信息由幾個系統調節:交感神經系統、感覺神經通路和免疫系統。在中樞水平,疼痛信息受到試圖抑制疼痛的髓質神經介質釋放的脊柱控制和確保骨髓後角所有水平的下行阻塞的脊髓上控制的影響。痛苦信號的上升。最後,我們不能忘記心理的干預,它可以對抗過於痛苦的感覺。
C臨床:
疼痛評估:
– 審問:重建痛苦的歷史。
– 臨床檢查:確定疼痛的強度、位置、輻射、類型和影響。觸診和主動和被動運動對疼痛的影響。
– 評估 :疼痛評估的目標有兩個:
•定量評估現象的重要性和嚴重性;
•定性評估每個組成部分各自的貢獻。
使用量表可以評估疼痛的強度:
– 口頭規模:
•我更加痛苦。
•我更痛。
•我也有疼痛。
•我的痛苦減輕了。
•我的痛苦減輕了很多。
– 視覺模擬量表 (EVA):
它是一條 10 厘米的水平(或垂直)線,兩端都有一個定性標記(無痛和最大痛)。在背面,這把尺子以毫米為單位刻度,可以量化患者的疼痛程度。患者使用定性一側進行評估,醫生使用光標測量的一側進行解釋。疼痛大於 3 級需要重新評估鎮痛治療。
治療:
治療態度:
它響應一些原則:
– 選擇與疼痛機制和強度相對應的止痛藥;
– 以足夠的劑量和在設定的時間給予止痛劑;
– 根據患者的情況調整給藥途徑;
– 遵守禁忌症以避免不良影響;
– 向患者甚至家屬解釋治療方法;
– 如果可能,不要忘記治療病因。
藥物 :
– 鎮痛藥、退熱藥,其中最主要的是撲熱息痛,每 4/24 小時服用 1 克。
它的作用主要是中央的。它抑制合成前列腺素所必需的腦環氧合酶的活性。
– 鎮痛藥、解熱藥和非甾體抗炎藥,如阿司匹林、布洛芬、酮洛芬和皮質類固醇。
– 弱嗎啡止痛藥,如 Diantalvic、Propofan。將撲熱息痛 + 可待因與曲馬多結合在一起的所有產品。
– 強效阿片類鎮痛藥對此類疼痛幾乎沒有作用,除非風濕性疾病的特殊情況特別疼痛且對其他鎮痛藥有抵抗力。
– 抗抑鬱藥,例如 SRI 和三環類藥物。
– 對傳入神經阻滯性疼痛或神經性疼痛非常有效的抗癲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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